本站讯 为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10月10日,学校召开了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副院长王清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生工作部负责同志传达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王清明强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他要求各单位、各院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好各项评审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本次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每年5000元,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年3000元,其中一档每年2000元,二档每年3000元,三档每年4000元,用于奖励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编辑:新闻中心 作者: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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