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中国)有限公司纳入市政供暖后原有锅炉烟囱一座需要拆除。现面向社会征集有相关资质的烟囱拆除独立法人公司或社会事业单位参与。有意者请与动管中心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36-8785359。 一、烟囱于2004年建成使用,高约80米,上口直径2.5米,下口直径6.5米,下口墙厚约0.7米,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另有附属建筑物锅炉房一处,屋面高度约8米,建筑面积约1890平方米。锅炉房为框架结构,屋面为钢构及保温彩钢板,墙体为砖混结构。
发布时间:2013-03-12发布时间:2013-01-31
Copyright © 2005- 版权所有:新利(中国)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92号 鲁ICP备050023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