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作为贷款用户,比如房贷、小微企业贷款等,面临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的选择,究竟应该选择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还是选择原合同确定的固定利率,对自身更加有利,更好发挥资金在促进生产生活中的作用。”经管学院副教授刘伟博士4月15日接受潍坊电视台“金融潍坊”栏目访谈,从专业角度回答了贷款用户的现实问题。
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推动完善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体制的意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从今年3月1日起,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启动,LPR应用范围更广,对贷款市场定价的引导作用将更加明显。
LPR是关乎贷款用户的大事,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否选择LPR是贷款用户面临的现实问题,刘伟副教授在访谈中根据当前发展形势给出了中肯建议。他说:“为了刺激经济复苏,利率会不断向下,目前美国基准利率为零,欧洲一些国家甚至为负,国内基准利率还有很大的向下的空间,所以在这样一个经济周期内,LPR肯定是下行的趋势,但从长期来看如10年LPR也许会上升,从中期来看LPR下行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可以选择LPR。”
(编辑:新闻中心 文:邓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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